2009年,制定了《后勤服务中心职工在职学历进修管理(暂行)办法》,鼓励职工提高学历,对经过学习获得大专、本科、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职工,按规定给予报销。该办法的实施,提高了职工学习积极性,进一步改善了干部职工学历结构,加强了队伍建设。
2010年,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党委指导思想,加强管理、服务、研究在推动后勤工作又好又快、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,适应学校教学科研发展的需要,参照学校相关规定,结合后勤工作实际,制定了《后勤服务中心管理、服务、研究奖励(暂行)办法》,对职工发表文章、论文、技术创新与改造、技术技能比赛等进行奖励,提高职工学习、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提升职工整体素质,更好的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。
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,新疆师范大学后勤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,以制度促进后勤职工整体素质的提升,推动后勤工作不断向前发展(新疆师范大学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 邓先进)